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

敬酒不吃

  上週五功課之一:考社會第四課之南部地方與東部地方。已事先聲明遊戲規則:週一來考,走筆順暢、下筆如有神者,皆大歡喜;反之,回家先罰抄三遍字很多的答案,隔天再考。還沒完,更得加重刑期,往後每次考社會皆領「必死金牌」:回家無條件先抄三遍答案,隔天來再考。
  您猜大伙兒是如何地奮發向上呢?係底,只八位同學勇猛挑戰,其餘豬仔逕直滾回泥水坑裡打混仗~
  在此之前,我怎麼也料不到、猜不著,竟有人放著一遍game over不取,要去走那四遍(罰抄3+隔天再考1)苦抄之路!?  看來我的大腦構造貼小鬼們還不夠近。

  正面思考吧!此可名之為今朝有酒今朝醉……明朝散髮被bird泰老師抽吧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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