棄捐無復道.努力加餐飯
.(1)甲骨文:兩手執畚箕倒出一個死胎。(2)金文:複雜化。(3)小篆:線條化。(4)楷書:胎兒變ㄊ、兩手變木,都認不出了。
.本義即拋棄,《韓非子》:棄私家之事。
.「棄市」指行刑後將屍體棄置街頭做廣告,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:有敢偶語詩、書者,棄市。
.(1)甲骨文:雙手捧著個鼎。 (2)金文:改捧貝殼,不知是否訛變? (3)小篆:捧眼睛!這就真是訛變了。
.本義是準備,特指準備飯菜酒席,《漢書.灌夫傳》:請語魏其具,將軍旦日蚤臨。
.由動詞之準備,引申為名詞之器械,《三國志.魏書.武帝紀》:令軍中促為攻具。
.要準備就要準備得完全,引申為副詞「全部」,《史記.項羽本紀》:良乃入,具告沛公。 後世寫為「俱」。
.環繞在外的軍營,中間有戰車,本義即軍隊。
.引申為駐紥,《史紀.項羽本紀》:軍彭城東。
.亦為軍隊編制單位,《管子.小匡》:萬人為一軍。
.一人手持植物,欲種植的模樣。 至(3)小篆:植物底下還多了泥土,人形倒變得不太像了,手臂還變成螺旋鑽頭。 (4)(5)楷書:再加草字頭加強意義,底下的「云」,左民安先生說是聲符,我倒覺得條是人腿跪坐狀的訛變。
.本義即種植,《詩經.唐風.鴇羽》:不能藝黍稷。
.種植得好,便是一種技能,故可引申為才能、技能,《史紀.龜策列傳》:博開藝能之路。
.(1)(2)一人被箭插中腋下,受傷了。 (3)小篆:將人改成一張床,受傷得躺在床上,也說得過去。
.本義是病(被箭所傷),《韓非子.外儲說左上》:嬰疾甚,且死。
.引申為痛苦,再由此引申為憎恨,《資治通鑑》:吾疾貧富不均。
.又引為疾妒,《史紀.孫臏列傳》:龐涓恐其賢于己,疾之。
.其由箭矢組成,故有疾快之義,如「疾風勁草」。
.「疾」為輕病,「病」為重病。
2012年2月19日 星期日
甲骨文教學36~40 【棄。具。軍。藝。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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